西安北大肝病研究院指出:為了防止藥物性肝炎的發生,患者和家屬都應掌握以下幾個原則:
1.在病情尚不十分明確的情況下,切忌長期、大量濫用藥物。尤其是患者,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服藥,千萬不能自作主張,胡亂吃藥。
2.臨床醫生要對所用藥物的藥理、藥效、毒副作用及禁忌證了如指掌,慎重選擇藥物的種類,不到萬不得已,盡量少用或不用對肝臟有毒性作用的藥物。抗生素類、抗腫瘤及解熟鎮痛藥,很容易引起過敏反應;各種含有同種或異種蛋白質的生物制劑,常能誘發過敏性肝損害等。
3.某些新藥,特別是化學合成制劑,在還未充分認識其肝毒性之前,即使未見有關過敏病例的報道,也不能輕易冒然使用。因為隨著用藥例數的增多,發生過敏性肝損害也越大,都是經過大量臨床證實后發現其肝毒性作用的,故應用此類新藥時,患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。
4.選用的藥物隨著藥量的增大或用藥時間的延長,產生肝損害的機會相對也大,不能不謹慎對待。尤其是在明知某些藥物有肝毒性,但由于病情需要不得不用的情況下,特別要控制用藥的劑量和時間。
5.用藥還應緊密結合患者的基本狀況。如:患者處于空腹饑餓狀態;長期營養缺乏;嗜酒或飲酒之后;曾對多種藥物產生過敏反應者;同時服用多種藥物者,如**或冬眠靈類藥物同時服用,異煙肋與利血平同時服用等;受細菌感染或腫瘤手術不久,機體免疫功能低下者;原來患有肝病、肝功能狀況不良者。以上這些情況,都應盡量慎重用藥,尤其肝毒性藥物。用藥前后及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測肝功能,隨時觀察藥物的毒性反應。
6.利用藥物代謝的相互作用防止藥物性肝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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